發(fā)布時間:2016年12月21日 文字大?。? [ 大 中 小 ] 瀏覽次數:
文號 | 錫政發(fā)〔2016〕252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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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機關 | 無錫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6-11-19 09:27:24 |
文件狀態(tài) | 執(zhí)行中 |
各市(縣)、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切實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guī)范征地拆遷安置住房上市交易行為,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現就做好市區(qū)征地拆遷安置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地拆遷安置住房是指用于安置集體土地(含撤組剩余土地)上被拆遷戶享受土地劃撥、規(guī)費減免等相關優(yōu)惠政策的政策性住房。
二、征地拆遷安置住房符合下列條件,并按照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后,可以上市交易:
?。ㄒ唬┮婪ㄈ〉貌粍赢a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
?。ǘ┮园仓脮r間起算滿五年;
?。ㄈ┭a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優(yōu)惠的有關規(guī)費等相關費用;
(四)住房專項維修資金按《無錫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標準繳存到位;
?。ㄎ澹┓煞ㄒ?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征地拆遷安置住房的上市交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ㄒ唬┌仓梅克袡嗳顺植粍赢a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到國土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補交土地收益等相關費用以及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ǘ┌仓梅克袡嗳顺盅a交土地收益等費用的憑證以及不動產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與受讓人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并到房屋交易管理機構辦理合同網簽備案。
(三)安置房轉讓雙方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安置房轉移登記,受讓人申領注記為安置房上市轉移的不動產權證。
四、簡化征地拆遷安置住房上市補交土地收益手續(xù),在拆遷安置房上市申報表上加蓋“市人民政府土地審批專用章”作為審批依據。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以該宗地內第一次辦理上市補交土地收益手續(xù)的時間為起始時間計算。
五、征地拆遷安置住房上市交易時補交的土地收益等相關費用標準由市住建、財政、國土、物價部門以及所在區(qū)人民政府適時核定,報市人民政府確認后公布執(zhí)行。
六、各區(qū)要認真做好征地拆遷安置住房的安置審核和結算工作,完善歷史遺留項目的建設手續(xù),加快征地拆遷安置住房初始登記的辦理,審核并公告確認征地拆遷安置住房項目的安置時間,積極支持征地拆遷安置住房上市交易。
七、本通知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無錫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19日
責編:法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