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7-02 16:48 來源:梁溪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為加強資產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明確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關于資產租賃的地址、面積、租金及使用用途
1、本合同項下所涉資產為:
?。?)房屋 ;
?。?)容量為 KVA的電力設備。
2、資產面積單位為平方米,租金幣種為人民幣,具體情況如下:
?。?)房屋(廠房、商鋪、辦公樓)建筑面積 平方米。
?。?)電力設備容量 KVA,租金 元/年。
3、乙方租賃該房屋從事的生產經營項目和范圍為 。
第二條:關于資產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 ,自 起至 止。
第三條:資產租金及交付期限
1、資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應先支付租金,后使用房屋。
2、租金交付時間及期限:乙方每年分 期向甲方支付租金。第一期于 支付 元,之后每 支付一次。
3、甲方指定以下銀行賬戶作為收款賬戶。
轉賬名稱:
賬 號:
開戶銀行:
第四條:租賃保證金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 元。
2、保證金的作用,系乙方使用租賃資產過程中對其避免違約行為、損害行為的保證。
3、租賃期滿乙方交還甲方租賃資產并結清應繳各類費用后30日內,甲方對租賃資產及附屬設施、用品進行檢查,確定無損,甲方向乙方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若發(fā)生損壞,保證金用以抵充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五條:關于承租人的變更和續(xù)租
1、本合同租賃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租賃資產轉租、承包或授權給第三人使用。
2、乙方應于本合同租賃期滿前30日,向甲方書面提出續(xù)租申請,否則甲方將視乙方放棄續(xù)租權利。
第六條:關于資產租賃的內容
1、乙方需在此合同簽訂之時起三個月內進行有效的工商、稅務注冊或變更,并將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附在此合同后,作為附件。如法人與簽訂此合同的乙方姓名不符,須重簽此合同。三個月內未提供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則此合同作廢,所交費用不退,后果由乙方自負。
2、乙方應嚴格按照經核準的生產經營范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改變規(guī)劃設計確定的房屋性質。乙方從事的業(yè)務內容必須符合甲方的業(yè)態(tài)要求。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未經安全生產監(jiān)管、消防等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規(guī)劃設計的用途。甲方載體現(xiàn)狀出租,如房屋出現(xiàn)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甲方應及時維護保養(yǎng),乙方不得以此理由遲繳或拒繳租金。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對租賃資產擅自進行裝修,不得擅自進行拆建、搭建、改建。如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對租賃資產進行改造,乙方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征得甲方同意并辦理有關手續(xù)后,方可實施。
4、因租賃資產本身質量產生的損壞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正常折損,由甲方負責維修、修繕。
5、租賃期間,乙方不當使用,致使該房屋和有關設備損壞或發(fā)生故障的,由乙方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對租賃資產進行維修或修繕前,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并由有關部門實地察看,估價預算后方可實施。
7、本合同期滿時,如乙方不再續(xù)租,乙方應在期滿前三個月用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承租期內因生產和經營需要投入的不動產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將不動產部分作價轉讓或主張其他權利,屬乙方所有的動產部分可由乙方帶走。
8、本合同期滿,若乙方續(xù)租,乙方需在期滿前1個月通知甲方,與甲方商議續(xù)租事宜
9、本協(xié)議書期滿時,如乙方不再續(xù)租,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品,逾期三個工作日房屋內仍有余物,視同乙方放棄所有權。
10、乙方必須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治安門前三包合同,與物業(yè)管理公司簽訂物業(yè)合同。
11、其他約定:
第七條:關于費用負擔
1、水、電費、電話費、衛(wèi)生費、聯(lián)防費等有關費用,由乙方自理。如果水、電費是甲方負責按月收取的,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按時交清。
2、租賃期內,如相關部門收取本合同未列出,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資產租賃期間,資產被規(guī)劃征收,約定如下
1、甲方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做好搬遷準備工作。
2、乙方應無條件服從規(guī)劃征收、按時搬遷。
3、因租賃資產征收導致乙方進行搬遷,故自乙方遷出租賃資產并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xù)后,當年度的租金按實際租用時間結算。否則,甲方視乙方仍在使用租賃資產,相關租金、費用等均按合同約定結算。
4、租賃資產如若政府征收,甲方對乙方因租賃資產征收而產生的全部損失均不予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逾期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應承擔滯納金。每逾期一日,按當期應支付租金的0.5%支付滯納金;乙方未按時交納租金,逾期超過 50 日,乙方屬于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資產,并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滯納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的約定擅自轉租或提前單方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屬于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租賃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按年租金的20%計算。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2項的約定,存在擅自對租賃資產進行裝修,擅自進行拆建、搭建、改建的情形,乙方屬于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資產;同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租賃資產的原狀,并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按年租金的20%計算,及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4、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7項的約定,未提前告知不再續(xù)租的,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違約金按年租金的20%計算。
5、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1項的約定,不按時向甲方交清水、電費的,甲方可對違約者采取停止供電、供水等措施,并期限歸還所欠的水、電費。
6.租賃期間,乙方應當守法經營,辦理好有關證照,上交好各種稅、費及與資產租賃和經營相關的一切費用,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創(chuàng)建、安全、環(huán)保等工作。因乙方經營活動發(fā)生安全事故、治安事件、環(huán)境污染等問題,責任由乙方承擔,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可單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租賃資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以下為簽章頁)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日期: